株洲攸县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00至1月10日下午17: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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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50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50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攸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攸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00至1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攸县教育局1013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4)、证明表格(附件2),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以上资料与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3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于报名时交工作人员,报名后证件原件予以返回。
4.相关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及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即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3)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教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加盖用人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农村偏远小规模学校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学校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各岗位考试方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
(1)笔试: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按招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试讲)。试讲时量8分钟,备课时量30分钟;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试讲环节,递补一次。试讲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高的排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增加涉毒项目检测,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环节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应聘同一岗位的,按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农村偏远小规模学校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学校至少服务6年,享受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和绩效工资、乡村学校教师乡镇补贴、人才津贴等补贴。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须按人民币壹万元整/年的标准赔付违约金,服务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七、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与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八、咨询与监督
攸县教育局:0731-24223810(咨询)
攸县人社局:0731-24327816(监督)
攸县纪委监委:0731-24222449(监督)
本公告由攸县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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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教育局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