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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7日 10:57 点击数: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及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18岁以上(即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35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

(七)愿意在荷塘区最低服务3年及以上;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不能报考;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无正当理由而本人坚决要求中途退役的和服役期间被记大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计划30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招聘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3月1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地址:荷塘区新华东路金科大厦4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相关要求: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所有报名资料,需由本人现场递交。

②报名时,需如实填写《荷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方式:在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

③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5,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出具);

④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6);

⑤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⑥有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除需要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的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证件遗失,请提供人事档案中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并每张复印件上加盖保管档案单位的公章,负责人签字);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

⑧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 1月3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⑨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⑩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应聘人员须填好附件所有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特别告知

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考生须佩戴好口罩,持有电子健康卡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

(五)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笔试为一套试题,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总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根据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含70分)。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四舍五入处理前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荷塘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荷塘区工作。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疾控部门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6、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荷塘区人社局:0731-28428415(政策咨询)

荷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731-28428206(政策咨询)

荷塘区纪委监委:0731-28428361(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荷塘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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