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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5:39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岳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岳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人,其中高校毕业生39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1年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

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月1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参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3日—1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五天,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1号)东办公楼一楼大厅。

3.报名资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三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⑤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⑥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前提交弃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5.考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但个别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 2021年2月4日;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证时间为 2月1日—2月2日工作时间。领证地点为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1号)东办公楼301室。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如下:①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②报考管理岗位为专业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类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进行,并以其审核结果为准。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内容。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主要查验考生的如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②笔试准考证。③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④退役证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⑤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口本。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3个工作日内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①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③再相同的,以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④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五)考察

1.选择岗位:招聘岗位不确定的,拟聘人员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单位,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未按时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2.考察工作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主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3.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递补规定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未能参加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2次。如招聘岗位无合格递补对象,则不予递补。

(七)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被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本次招聘正式聘用后原则上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3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2.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个环节、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

岳阳县纪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0--7663636

岳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政策咨询电话:0730—760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