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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2024年度新建片区学校引进重点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6:51 点击数: 来源:

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引进教师347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引进教师347人,其中高中教师72人,初中教师78人,小学教师103人,幼儿园教师94人。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4所国内重点师范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聘者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科生报考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

8.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2024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普通话证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9.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团队格证或能在入职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团队格证(2024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教团队格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10.教团队格证书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网络报名

1.2023年11月17日9:00至11月30日17: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雄才招考平台网站(https://www.ixczk.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5)本科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提供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的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在资格审查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届时将举办现场宣讲会,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集中面试

1.根据宣讲后资格审核结果,按照通知要求至雄安新区指定地点面试,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按照科目学段分别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包含“试讲、答辩”等环节。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根据打分结果及招聘岗位数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面试排名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政治考察。

六、签订协议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政审,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不能签订三方协议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和上岗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分配、安排上岗。

十、待遇保障

1.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区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同时作为新区教师队伍重点培养后备力量,纳入新区“择优入编”管理。

3.入职后5年内,每月按博士生3000元、硕士生2000元、本科生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

4.入职后可申领“雄才卡”,分为A、B、C三类,可凭“雄才卡”在行政事务、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等方面享受优质便捷服务。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岗位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5.政策咨询电话:0312-5628212

技术支持电话:0312-561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