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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3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4日 13:03 点击数: 来源:学工办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

根据学校员工工作处《关于评定2023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3﹞23号)精神及相关规定,特将本次新华联助学奖励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何培森 龙永干

副组长:李豪杰 杨清华 杨水远 谢杰 张惠

成员:唐科 安炜成 熊薇 陈滢琪 刘晨晨 李倩 周铮 许涛 员工代表

二、评定范围

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评定对象为我司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的优秀贫困本科生(原则上在校期间不重复评奖)

注:1.2023级新生不参评(含专升本员工);

2.四年制、六年制免费师范生不参评;

三、资助标准

新华联助学奖励金:10000元/人

四、评定名额

5名

五、评选条件及要求

1.评选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违法等不良现象。

(2)身心健康,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院、校级及以上的学科专业、文化体育、创新创业等各级各类集体活动。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4)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优秀,有优良学风,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体育成绩达标,无任何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纪处分。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评选要求

每名班级被推荐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不朽情缘官方网站·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申请表》(附件1)。

(2)《不朽情缘官方网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附件2)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注:根据《不朽情缘官方网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顺序填写。

六、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接受班级员工的监督。

2.各位辅导员、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同时辅导员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员工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推荐5名新华联助学奖励金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3年新华联获奖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上报学校。

4.请各班级将各类材料纸质稿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交至秘书部工作人员夏雨婷(19892732281,7-605寝室);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至秘书部工作人员电子邮箱:645158093@qq.com(材料统一用文件夹压缩打包,并重命名为“班级简称-新华联”)。

5.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16:00。过时不交材料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6.个人和班级所上交的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含纸质稿及电子稿)。

7.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取消该生下一学年度评优评先评奖资格且将相关记录装入员工毕业生档案。

附件1:《不朽情缘官方网站·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申请表》

附件2:《不朽情缘官方网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

附件3:《2023年新华联获奖情况汇总表》

学工办

2023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