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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情缘官方网站员工请假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5:15 点击数: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公司产品秩序,根据《不朽情缘官方网站员工请假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紧急事情等情况外,应由员工本人事先请假,不得事后补假。请假期满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仍不能及时返校的要履行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如确需续假,可以办理一次续假手续。

第二章 员工请假规定及惩处

第二条员工上课、实验、实习、设计、公益劳动、形势政策课、军训、政治学习等公司产品活动实行考勤。

1.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公司产品活动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病假必须有三甲医院诊断书和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校医务室的诊断证明只能请一天以内病假)。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必须在七天内补办相关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和辅导员同意。

2.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连续两周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或每年春、秋两学期开学返校时未经准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3.一天以内请假由班级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请假由辅导员审核,学工办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请假由辅导员核实,学工办主任审核,报学院副书记批准;各班同一时间请假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10%,超过必须由学院副书记批准。

4.节前离校和节后返校请假、特殊时期请假,必须由班级辅导员核实,学工办主任审核,报学院副书记批准。

5.员工在校期间(含寒暑假以及节假日)境外出行必须事前请假,请假员工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请假书;

(2)境外活动行程安排,需加盖组织单位公章;

(3)本人及家长签名的安全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办、保卫处各一份备案,并上报学校领导。

6.直系亲属丧假不超过三天,其他婚、丧、家庭聚会等请假原则上一律不予批假。

7.员工外出进行实习、军训、社会调查等活动期间,请假由带队教师负责审批;请假三天以上,带队教师应征得学院副书记同意后方可准假。

8.员工参加由学校、学院组队的重大活动,与上课时间冲突需请假的,由组织者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经学院副书记批准后,组织者负责通知员工所在班级并转告任课教师。

9.请假员工返校后需本人亲自到辅导员处销假,不得以网络、他人代理以及其他非本人亲自办理方式销假。

第三条教学活动的考勤由班级考勤负责人检查缺勤人数,学工办组织员工会干部抽查。学校组织的其他教育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请假员工在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之后,将请假单交考勤负责人登记、备查,并请任课教师认定。

第四条各类考试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于考前两天内提出请假和缓考申请,经学院教科办同意,方可缓考。因病不能参考,必须在考前一天内持校医务室或县以上医院病休证明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考,以缺考处理。

第五条请假学时数计算:日常上课按照实际授课时节数(小节)计算;实习等特殊时期每天按6课时计算,周日主题教育一次记1个课时。旷课学时数计算:旷课一天内按照实际授课时节数(小节)计算,超过一天按每天6节课时计算。

第六条未履行请假手续造成旷课的,视旷课节数做如下处理:一学期累计旷课5-10节者,给予批评教育;11-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21-30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1-4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41-5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0节及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章员工请假期间相关责任制

第七条员工请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员工本人及家长全力承担,学校与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员工离校外出期间要注意加强体育锻炼、讲究卫生,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防止感染传染性疾病。一旦发现感染传染性疾病,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疾控工作,不得瞒报有关信息。对瞒报信息者视情节给予处分,因瞒报信息导致传染他人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不朽情缘官方网站所有在籍在册员工。本规定由不朽情缘官方网站学工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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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