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诊断评估的重要提醒
一、 评估时间:
4月13日至15日(第七周星期一——星期三)
二、 评估方式:
(一)调阅考试试卷和毕业论文。
(二)进课堂听课(周一第1节——周三第4节,与正式评估预计听课时间稍有不同)。
(三)深入教学院部走访和深度访谈,查阅有关数据和档案材料。
(四)考察实验(实训)室、教研室、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
本次邀请的省内外评估专家均为教育评估专家库成员,有可能抽中成为5月18——21日正式评估的专家。第一印象难以改变,所以要尽量做好各项工作。
三、 工作要求:
(一)本次诊断评估是教育部专家进校评估前的一次预演。诊断评估期间,全体教职员工须统一思想,听从指挥,通力协作,确保诊断评估顺利实施。
(二)所有的建设和整改须全部到位。专家诊断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反馈和通报。通报结果按正式评估处理(奖惩)。
(三)诊断评估专家在校评估期间,全校教职工须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请假制度(一般不得离开长沙,须在校待命);所有教职工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随时听从调遣和安排。